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武土资规党组〔2014〕3号)精神,为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信息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在编人员
1.根据市局要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要开展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和实际效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考核。
2.经核准的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应对其承担的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的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同时进行考核,且应着重考核其专技岗位履职情况。
3.其他人员以认定登记的岗位为基础,以岗位说明书所确定的岗位职责和“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测评参考标准”为依据,考核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重点考核岗位绩效完成情况。
(二)聘用人员
根据“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测评参考标准”,全面考核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岗位绩效完成情况。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测评标准”,测评为90分以上的具有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资格;70—89分的可确定为合格等次资格;60—69分的可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59分以下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按照市局文件精神,中心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4名(不含处级),处级干部的评优由局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专技人员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优秀等次总额的70%。
经考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在两类岗位任职:一是没有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二是没有能完成所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或没有达到所规定的工作标准的。
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的,在本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工资以及解除、续签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信息中心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李宗华主任任组长,黄新副主任、彭明军总工任副组长,中心各部门负责人为考核组成员,各部门设立测评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考核工作。
五、考核步骤
1.工作总结。各部门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实事求是地做好总结工作。
2.开展测评(实行百分计分制)。一是个人自评,职工参照“测评标准”,提出个人评议意见(分值占5%)。二是部门测评,由各部门组织集中评议,提出所属人员初评意见(分值占45%)。三是审查评议,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评意见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及考核等次(分值占50%)。
3.班子考核。一是开展年度工作实施登记;二是发布年度考核预告;三是召开年度考核会议;四是组织民主评价;五是工作过程资料接受查阅;六是组织个别谈话;七是进行领导评价。具体工作按照《信息中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3年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开展。
4.统计上报。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填写上报《武汉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武汉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合格以外等次人员备案表》、《武汉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备案统计表》、《武汉市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年度考核备案统计表》、《事业单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在专技岗位履职考核表》等报表。
六、工作要求
1.组织学习市局文件精神,认真领会有关规定要求,要把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结合中心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严格按照考核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测评,本着对组织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群众评议,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职工。
3.考核时间从2014年1月开始,到2月中旬结束。中心各部门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于2月18日前报中心综合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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