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根据武人服职任〔2012〕382号、423号文,肖勇、肖立霞、鲁俊杰、张剑、李虬、高鹏同志于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饶琼同志于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取得助理会计师任职资格,万敏同志于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取得助理规划师任职资格。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聘任:
肖勇、肖立霞、鲁俊杰、张剑、李虬、高鹏等六名同志为助理工程师;
饶琼同志为助理会计师;
万敏同志为助理规划师。
以上同志聘任时间从取得资格次日起至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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