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刘瞻等三名同志高级技术职务的通知
2013-07-04
中心各部门:
根据武职任〔2012〕605号、938号文,刘瞻、丁玲等二位同志于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高山同志于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聘任:
刘瞻、丁玲、高山等三名同志为高级工程师;
以上同志聘任时间从取得资格次日起至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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