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及调整


2021-02-02  本站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18]96号),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四轮武汉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经过方案制订、资料收集、区片划分、标准测算、区级初步调整、市级平衡、省级平衡、组织听证和成果上报等过程,形成了第四轮武汉市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及调整成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要求,本轮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全域区片综合地价,不再保留统一年产值标准。本轮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调高不调低,并合理控制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幅度。结合全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全市域征地区片地价划分为14个等级:其中中心城区7个等级、新城区7个等级。中心城区每亩征地补偿标准为11.50~38.00万,平均征地补偿价格为27.03万元/亩,较上轮提高10.79%;新城区每亩征地补偿标准为4.40~6.90万,平均征地补偿价格为5.45万元/亩,较上轮提高32.49%;全市平均征地补偿价格为7.40万元/亩,较上轮提高23.38%。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该征地补偿标准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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