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们今天召开全局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会议,目的就是贯彻落实调整市局和分局管理职责的意见。刚才,刘锦智纪检组长宣读了我局《关于调整市局和分局管理职责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这个《意见》是经过多次的研讨和专题会议,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的,从起草到定稿前后历时近六个月,应该说基本实现了“市局管宏观、分局管微观,市局管原则、分局管实施,市局管重点、分局管一般,市局管点线、分局管面”的初衷。
下面,我就调整市局和分局管理职责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意见》实施的重大意义。
近期召开的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制定了“加快武汉发展,努力走在中西部前列,在中部崛起中发挥全面示范作用”的战略目标。会上,陈训秋书记指出,武汉市的工作,近两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各项工作取得了很长足的发展,很多的经济指标都位居同类城市的前列,扭转了过去很多经济指标滞后的现象,工作有了很大的起色,一些重大项目也得到启动。有些情况大家也了解,其中80万吨乙烯项目所依托的几个前期项目已经着手起步了,大的发展都非常喜人。
关于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陈书记提出了几点,包括全面发展现代制造业,包括放权放活,加强各区特别是市郊各区经济发展能力问题,还有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问题。结合我们今天会议的主题——关于调整分工管理权限,我想把陈书记关于发展区域经济,特别是远城区、城郊各区经济的一段讲话给大家传达一下。
陈书记说:“正声同志在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上强调:发展县域经济的关键在放权、放活。最近,省委、委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鄂发〔2004〕8号),明确规定对20个扩权县(市),在项目审批、办事程序等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方面,赋予与省直管市相同的权限,对全省52个县(市)实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对县(市、区)财政收入增长实行激励性转移支付,同时在县域工业化、中小企业发展、金融支持、招商引资、贫困县(市)扶贫开发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放权放活的政策,这些政策措施必将有力促进全省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近年来,我市为了发挥各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区级(域)经济发展能力,先后对区里下放了一批审批权限,有效地推动了区级经济的发展。这次全委会之前,市委常委分别到十三个区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市委认为,下一步要认真落实省委的要求,结合武汉的实际,进一步作好放权放活这篇文章,推动区级(域)经济快速发展。市对区放权放活的基本原则是: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凡是过去已经明确下放到区级行政机关审批的事项,仍由区级审批机关行使审批权;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行使行政审批权的事项,应一律由郊区行政机关行使审批权;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必须由、市行使行政审批权的事项,原则上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区级行政机关行使审批权。对必须由市行使审批权的事项,由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直接审批,或实行联网审批。今后凡是市委市政府决定批准下放的权限,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拒不执行,也不能擅自上收,违者单位的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
我们调整市局和分局分工,不属于放权的范畴,但是符合市委放权分工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基本战略思想,也是符合武汉规划管理工作和国土管理工作实际的。刚才,锦智同志宣讲了我们的《方案》的实施意见,其他同志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都非常重要。我们此次调整市局与分局管理职责目的之一,就是通过管理重心的下移,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以说,调整市局与分局管理职责是对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对局党组“强化分局、优化市局”重要决定的落实,同志们必须高度重视。
正确认识调整分工的重大意义,还要破除几个错误观念。
第一,刚才建新同志讲到,有些同志反映,调整分工后工作压力很大。我想,压力很大是肯定的。我们要加快发展,武汉市要跨越式发展,如果只有我们台上几个同志压力大,我们的处长们压力不大,分局的干部压力不大,那就说明我们没有搞好。如果大家认为分工是为你减压的,这个指导思想就是错的,完全没有认识到,我们当前就是要齐心协力,就是要调动各种因素,参与武汉市的建设。大家应该是有多少力出多少力,而不应该出现苦乐不均的现象。所以关于压力大的问题,我认为是客观存在,但不值得抱怨。
第二,我们搞分工调整,包括市局干部和分局干部,都要有一个正确的观点,那种认为调整分工是我们现在市局的干部管出了什么毛病,已经管不下去了,把包袱扔给分局的观点是非常错误的。我给大家报告过,目前,市委市政府对规划和国土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所以,不能说是我们管不下去了,或是有矛盾,甚至像有的同志说的,是矛盾下移。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调整分工?我认为,它的意义完全是调动并充分发挥我们的行政资源潜能。我们的行政资源是很多的,但是,一个市局机关,包括规划处、建管处、利用处等若干数人,不可能管好武汉市的规划国土工作。武汉市规划国土局的公务员队伍,不是局机关的一百来号人,是全局系统的三百来号人。因此,要充分地发挥大家的作用,在指导思想上,就一定要破除矛盾下移的观点。
第三,要防止一个倾向。我们有些同志在拿到审批权后,认为是有权到手了。这是不正确的。“人治”和“法治”很大的一个区别,是对权力的态度问题。我们的管理权限到了哪个地方,哪个地方主要是任务,主要是责任,不是权力问题。在今年的全局大会上,我们提出在落实审批管理的过程中,强制性的规范要求应该规范化,指导性的规范要求应该社会化,通过这两化来解决我们当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指导思想上,如何贴近服务,如何一盘棋,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还有很多的思想需要我们进一步调整,在观念上还要进一步理顺。我们调整分工,是要充分发挥市局机关和分局机关的行政资源,发挥大家的聪明才智,发挥各自优势,把市局机关大量的人力物力集中到宏观调控、宏观管理、综合协调上来,把分局的工作集中到技术审查、数据核定、搞好服务上来。这是工作方法的重大改变。
全局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和全体同志要站在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高度,树立全局“一盘棋”意识,通过实际工作推进调整市局和分局管理职责的顺利实施。通过职责调整,要进一步使市局的管理从微观向宏观转变,从事务性工作向政策、法规的研究转变,从具体经办审批向事前指导和事后监督转变;通过职责调整,局属各分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发挥好作为派出机构的“代表”作用,要调动分局全体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区级(域)经济发展服好务。
二要进一步树立亲民意识,适应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落实和细化各项配套保障制度,确保职责调整落到实处。
我们调整市局和分局管理职责,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履行好规划国土管理职责,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服好务。便民是职责调整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行政许可法》的重要要求。要通过贯彻调整市局和分局管理职责,进一步下放事权,减少审批环节,方便建设单位和办事群众,要学会换位思考,进一步树立亲民、便民意识;通过贯彻调整市局和分局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责权利,改善行政效能,实现审批提速,适应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大力宣传调整市局和分局管理职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规划国土管理工作。
这次调整职责的《意见》纵向打通了市局和分局的窗口,实现了互通受理,扩大分局建筑规划审批管理职责,要求由分局负责辖区内所有批后建设项目的巡查工作,并对土地利用、拆迁、矿产、收费等职责也作了适当调整。分局的管理职责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体现了“强化分局、优化市局”的思想,符合规划国土管理形势发展的需要。
我们过去是行政审批,现在中央、国务院要求我们规划和国土部门发挥杠杆作用。这个杠杆作用和日常的执法审批有很大的差异,杠杆部门就必须对全社会的经济发展尽到责任,包括协调发展问题,均衡发展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问题。作为杠杆部门就担负有特别的责任,就不再是人家报,我们批的被动管理的局面。我们原来没有这样的感受,但中央已经提出了要求,这也是我们当前一时不能适应的重要原因。为什么适应不了?为什么改革了这么长时间,当前有些方面仍然不适应?因为中央认为,我们这个部门对于经济发不发热,部分经济该约束的有没有约束到,鼓励的门类、行业是否采取了措施加以鼓励负有责任。中央认为,现在有两大杠杆,一是金融,二是国土。因此,我们担负了很重要的宏观经济发展的责任。杠杆是什么?我认为杠杆有两个作用,从物理学的角度来说,一是启动经济发展,二是平衡经济发展。同时,也要认识到我们担负的责任,必须在思想上、在体制上、在工作上认真地进行调整,认真地进行研究。否则,我们就不能担当市委市政府,党和人民交给我们这样的任务。当然,我们也不能举手投降,而是要想方设法地,艰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我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去迎接挑战。这也是我们调整市局和分局分工的一个重要原因和目的。
另外,我市建设热点正在向外围城区扩展,我局承担着重要职责,市局要拿出更多的精力推动全局上的工作,要自觉负担起统筹全市规划国土工作的重任,将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八千四百平方公里这一层面上,这是当前规划国土管理形势的需要和行政体制改革对我们提出的新的要求。调整市局和分局管理职责,就是要发挥分局人力资源优势,充分挖潜全局行政资源。市局的管理将面向全市范围延伸,侧重点是加强宏观管理,参与重大项目协调,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分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在调整市局和分局管理职责过程中,各处室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项配套保障制度,加强对分局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分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人、财、物的准备,切实履行好新的管理职责。要保证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平稳地运行,做到管而不死,放而不乱。
三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职责调整平稳过渡,工作不断。
落实调整分工,要靠什么来保证?我认为要靠精神状态,靠我们的敬业精神,靠我们坚忍不拔的工作作风,靠我们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这里,我想把陈书记讲话中的有一段话,再给大家传达一下。陈书记讲话的第三点是努力改进作风,强化目标管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他指出:“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政绩是干部工作的实际成效和业绩,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当干部就要出政绩,但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是要忠实实践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把实现、维护、发展好群众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作风。现在我们有少数干部精神不振,作风不实。有的忙于应酬,静不下心来学习思考问题,没有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抓工作落实;有的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认为要有大的作为就会有风险、有难度,小作为、不作为比较安稳,工作缺乏创造性。各级干部都要以全面加快武汉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为己任,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立志干出真正的政绩,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我们的工作靠什么来保证?我认为,理想很重要。我们过去说过很多次,当官为什么?用权为什么?承受那么大压力凭什么?做那么大贡献图什么?作为一个干部,要有职业精神。一个职业的公务员,就应当具备有条不紊地,积极高效地,高技巧地完成任务的追求。当前,我们在调整分工的时候,一定要从作风上解决问题,从精神状态上解决问题。因此,工作作风的问题要再三强调。作风是落实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有了作风作支撑,我们的工作就能解决好,我相信大家,包括我们分局的同志。
调整市局和分局管理职责,是将市局的部分职能调整到分局,首先就是下放职责的问题。各处室要严格按照《意见》精神,将明确下放的职责下放到位;要积极协助分局做好职责调整过渡,要指导分局熟悉新的管理职责,确保平稳过渡、工作不断。在市局局务会上,我们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关于调整分工实施的时机问题。各分局要抓紧做好准备,市局各位局领导要根据分工的要求和自己的分工,适时推进,三个月内调整到位。
落实调整市局和分局管理职责工作,责任在分局,关键在人,重点在教育和培训。各分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强化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尽量缩短新职责运行的“磨合期”,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对于新调整职责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分局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并及时报市局相关处室。
以上是关于调整职责工作动员的基本情况。在最后,我再强调几点。
一是纪律问题。作风跟纪律是相关联的,纪律问题的第一个纪律是政治纪律。在执行各项纪律时,我们全体干部,包括局机关干部和分局的干部,都要认真重视政治纪律。如何在和党的政治纪律基本原则一致的情况下,贯彻落实市局党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在言论上,在行动上自觉保持一致,是对大家的一个基本要求。作为一个干部,首先要有一个坚定的政治立场,一个明晰的政治纪律要求,要共同维护市委市政府的形象,共同维护规划国土管理工作的形象,共同维护规划国土局的形象。最近,市委提出来要搞国库支付,我们在执行这样一些改革的时候,要不打折扣,按市委市政府对公务员的要求来完成。
二是加强学习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经济的条件下,要了解社会发展的规律,了解当前经济运行的规律,不学习是不能完成各项工作的。而且,学无止境,不能浅尝则止。我们的市委书记,市长对我们的工作都有明确的要求,他们的思想那样解放,那样超前,我们具体操作的人员不理解,甚至听不懂,那这个差距就太大了。所以,请大家一定要拿出时间来,加强学习方面的工作。
总而言之,下半年还有大量的目标工作要做,大家还要为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而奋斗。希望市局各处室以及局属各单位、各分局,能够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各分管局领导的带领下,齐心协力,坚持不懈地按照党组的目标,顺利地完成好市局和分局的分工调整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任务。
谢谢大家!